一
招生计划及范围
我校2019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190人。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45人、环境设计专业45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30人,计划投放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南、四川、陕西,共10个省(区、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50人,计划投放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浙江、河南、湖南、广东,共10个省(区、市);表演(服装表演与时尚传播)专业20人,计划投放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南,共8个省(区、市)。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公布的志愿填报信息为准。
二
招收对象和报考条件
我校招收的学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中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符合本省(区、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
1.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须获得本省美术类统考相应批次合格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服装表演与时尚传播)专业:考生须在本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本科合格基础上获得校考合格成绩,否则校考成绩无效;省统考未涉及的省份的考生,仅须获得校考合格成绩。
学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除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女兼招外,其余各专业只招女生。
我校艺术类本科只招文科(若个别省份有特殊规定的,遵照该省要求执行)。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目前只开设英语语种课程。
三
报名考试及成绩公布
1、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服装表演与时尚传播)专业校考分初、复试,考点分布及报名考试方式,参看本年度艺术类本科专业报名指导。
2、已设置校考考点省份的考生,需在本省或北京参加校考;在招生计划内但未设置考点的省份,考生一律在北京参加校考。不允许在两个考点重复考试,否则成绩均无效。
3、2019年4月1日后,公布复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同时在招生信息网公示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届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原则上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校考合格线。
5、凡校考成绩合格者,请及时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留存。
四
录取办法
我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模式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录取原则:
(一)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1.平行志愿省份
投档比例为1:1,院校录取规则与省内投档规则相同。
2.非平行志愿省份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350分)
(三)表演(服装表演与时尚传播)专业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450分)
我校男女兼招的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不设男女比例要求。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对于考生所做的加分,我校原则上予以承认。
2、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建立违规考生查处信息通报机制,学校按规定对校考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后续处理。
4、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5、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对在入学考试及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处。
五
收费及奖贷方法
1、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服装表演与时尚传播)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物价局规定执行。
2、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
3、为确保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多项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同时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w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cwu.edu.cn
咨询电话:010—84659299、84659611
申诉电话:010—84659417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一、报考条件
学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中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符合本省(区、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省级统考有要求的省份,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注:①浙江*、广东*两省仅投放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②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该省专业课考试成绩情况确定,详见该省本年度志愿填报信息。
三、报考要求
(1)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服装表演与时尚传播)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2)考点设置及报名方式:
(3)我校艺术类本科只招文科(若个别省份有特殊规定的,遵照该省要求执行)。
(4)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女兼招,不设性别比例限制。
四、报名须知
(1)京外考点:
根据各省报考工作安排,本年度所有京外考点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按照省内公布的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
(2)北京考点: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华女子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wu.edu.cn)填写相应报名信息并上载照片、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报名前须准备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电子照片(要求: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400像素,大小不超过30K),并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
五、考生必备
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进入考场。考试所需用品自备。
六、考试科目及要求
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①指定稿件朗读一 ②指定稿件朗读二 ③回答考官提问
复试:①自备稿件朗读 ②创意主持 ③才艺展示
*考生参加考试只限淡妆。全程摄像。
表演(服装表演与时尚传播):
初试:①形体测试 ②模特技巧(泳装展示)
复试:①形象综合测试 ②模特技巧(泳装展示、自选服装展示)③才艺展示
*考生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美瞳眼镜。长发女生须将头发梳成马尾辫,露出脸部完整轮廓,初试自备泳装、高跟鞋。全程摄像。
各专业考试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本年度校考专业考生须知。
七、成绩公布
(1)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名及复试。
(2)2019年4月1日后公布专业复试成绩并确定合格标准,届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wu.edu.cn)进行查询。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原则上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校考合格线。
(4)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请及时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留存。
八、录取原则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分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考试成绩总分为350分
表演(服装表演与时尚传播):专业课考试成绩总分为450分
九、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初试
1.北京考点
2.京外考点
二、复试
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邮编:100101
电话:010-84659299/84659611
学院网址:
招生信息址:
http://zhaosheng.c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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